2015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2)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街道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对经考试合格的拟上岗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个人需提报日常工作生活表现证明和无不良记录证明。
(六)录用
政治审查合格的拟上岗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签订、执行均按照青岛市社会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实施。
四、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20号)文件规定,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待遇由岗位综合补贴、社保补贴两部分构成,由政府财政负担。其中,岗位综合补贴每月1480元,社保补贴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1.2%标准执行;补贴标准随上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简章和相关事宜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韩街道办事处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北宅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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