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名)
2015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名)
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 5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情况表》(附件3)。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区青少年宫岗位:shawanqsng@163.com
区卫生系统岗位:781490955@qq.com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区青少年宫:0833-3442538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344137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前带上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由公招单位和主管部门电话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带以下材料:
(一)《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六、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