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桑植县事业单位招聘10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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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桑植县事业单位招聘10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4〕7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三、报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4日至1997年6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职位有地域范围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或者报考人员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户口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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