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241名)(3)
注意: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报考信息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5年 6月7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若出现某岗位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委组织第二次申报,在确保其他岗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前提下,经本人同意,在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报考。
4.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6月7日17:30分前到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303办公室现场缴费(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缴费者可委托他人缴费确认,委托人须出示考生委托书、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号、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委托他人缴费确认的考生,可电话联系如何缴费确认参考。联系电话:023-53239922。
如不能到现场缴费确认,也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支付宝账号为:dingqian135@139.com,同时务必注明支付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报考岗位。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登录梁平教育网(http://61.161.109.120:8080 /)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7.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县教委统一组织,纪检机关负责监督。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分值为50分;专业科目为所报岗位的学科知识、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有一科达不到该科目总分的60%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8.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后,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特殊、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或无法递减的岗位,经市人社局认定、同意备案可不受该比例限制。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
(1)《梁平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
(2)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
(3)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一览表2》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盖有毕业学校公章原件)、学籍证明、成绩单、自荐书;《一览表2》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及以上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梁平教育网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网址:http://www.lpxedu.gov.cn/)。
9.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县教委统一组织面试,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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