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7名专业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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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7名专业教师工作方案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我院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7名。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2名;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1名;数控技术专业教师1名;新能源专业教师1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教师1名;市场营销专业教师1名;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1名;数学专业教师1名;英语专业教师2名;思政专业教师1名;信息化管理员1名;心理专业教师1名;就、创业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5年5月31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qgrenshi@126.com。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
(二)初审和复审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按照招聘计划低于1:3的不能开考。学院在2015年6月22日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
2、通过初审报名者须在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5日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的有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五、综合考核
招聘由学院领导、人事处、相关各专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学院纪检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笔试、面试全过程,对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一)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要求时间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比例达不到1:3,进行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笔试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院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面谈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3,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若面试人选不足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院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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