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辽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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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辽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一般为国内外重点院校、研究机构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博士优先);同等条件下,有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或外语基础好、具有对外交流能力,或属小语种的将优先考虑。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5年6月20日)。教师岗位的博士待遇:安家费2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住房补贴13万元。博士后出站人员、实战型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关于引进“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法》(警院发〔2012〕160号)文件认定副教授职称)的年龄、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填写《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附上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成果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名方式:将简历送达或通过EMS邮寄到我院(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同时将电子版简历(仅申请表)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之后学院将择机安排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试讲或实践技能测试。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宋老师联系电话:024-86982232
E-mail:ccpc2232@163.com(简历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所学专业”,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学院网址:www.npuc.edu.cn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035
附件【附件1:2015年教师系列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三).xls】
附件【附件2: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doc】
附件【附件3:中国刑警学院关于引进“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