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大学实验教辅岗位招聘15人公告(2)
⑥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⑴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⑵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5年7月3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则本次不能开考。
考试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和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常识等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名额 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测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11日22:00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同时通知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四)岗位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2日,9:00开始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具体岗位的动手操作能力
测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岗位技能测试考官为5人,由各岗位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天22:00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3日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具体岗位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岗位依次进行。
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多人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以技能测试成绩作为第三排名依据。由学院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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