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招聘8名教师及保健医生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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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南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招聘8名教师及保健医生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属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海口市人社局和中共海口市编委办同意,我园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7名幼儿教师和1名保健医生,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幼儿教师7名、保健医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院校幼师中专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中的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或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人员应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保健医生岗位,必须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资格证》;
(四)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保健医生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知识技能;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海南日报》、海口市人社局网站(www.hihk.lss.gov.cn)和海口市机关幼儿园网站(www.hkjgyey.com)公布招聘信息。
公告时限: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
3.报名地点: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海口市龙华二横街3号)
4.报名材料:填写《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及保健医生报名表》(自行下载,见附件),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片2张、5寸生活照1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2015年7月30日前能取得相关证件的证明方能报名)。
5.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a.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前教育法制及写说课稿(从新版的海南省统编教材——大班五个领域中选择)。
b.保健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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