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游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聘)52人公告(2)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育系统人员采取专业授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对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九、调动(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在游仙区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由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调动出现的空岗,可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递补一次。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三)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72768(区纪委)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办公区)
1. 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
2.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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