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1人公告(2)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课堂掌控能力。
设置面试、试教环节合格分数线分别为70分(含70分)。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等。
考试时间和地点及考试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协作、拟任岗位资格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80965、84083157(学院人事处)
0731-85483008 (省水利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080969、84073667(学院纪检监审处)
0731—85483813(省水利厅监察室)
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 |||||||
部门 | 申报计划 | 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水利建筑工程系 | 2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 35岁以下 | ||
2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 35岁以下 | |||
经济管理系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 35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法律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1 | 专业带头人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40岁以下 |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 ||
水利工程系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35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城市水务、水文学及水资源 | 35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农业水土工程、水利工程 | 35岁以下 | |||
1 | 专任教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管理 | 35岁以下 | |||
学生工作处 | 1 | 专技岗位 (心理咨询干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 | |
计划财务处 | 1 | 专技岗位 (财务会计)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30岁以下 | 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有3年及以上会计从业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 | |
教务处 | 1 | 专技岗位 (机房管理员)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5岁以下 | ||
辅导员 | 3 | 专技岗位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水利建筑工程系 | 1 | 专任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 教授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 ||
经济管理系 | 1 | 专任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教授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 ||
水利工程系 | 1 | 专任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教授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 ||
电力工程系 | 1 | 专任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 | 教授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 ||
备注: 一、年龄计算:30岁以下为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为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50岁以下为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6月3日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