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2)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重点是核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并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95009288950093
监督电话:0731—88950102
附:2015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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