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2)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课堂掌控能力。
设置面试、试教环节合格分数线分别为70分(含70分)。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等。
考试时间和地点及考试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协作、拟任岗位资格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80965、84083157(学院人事处)
0731-85483008(省水利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080969、84073667(学院纪检监审处)
0731—85483813(省水利厅监察室)
附件: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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