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4、总分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两名考生综合成绩平分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招聘单位组织分别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或另行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并按程序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就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韩惠娇 电话:18689550583
监督人:王辉 电话:1387665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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