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妇联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妇联网公示7天。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开遴选每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请及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妇联网站查看公开遴选信息。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10032(李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59号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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