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平昌县考核招聘30名平昌中学、平昌二中高中教师公告(2)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服务年限按照《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昌委〔2014〕23号)执行。
2、拟聘人员如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经审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提示
1、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选聘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中学、平昌二中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79730827—6222816
附件:《平昌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平昌中学、平昌二中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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