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招聘公告(2)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www.zjgsu.edu.cn/,“招聘信息/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0571-2887727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工商大学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2887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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