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1名人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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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1名人才方案
为更好地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岗引进、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综合素质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遵纪守法,重德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操守;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二乙及以上,语文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采取现场引进的办法,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引进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18日。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相关论文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学历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读院校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如被确定聘用,须在2015年7月15日以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报名时需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对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或取消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签订协议。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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