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告(厦门)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告(厦门)
为了广大考生能及时获知自身的面试资格复审信息,华图网校(v.huatu.com)为您提供了福建省公务员各个区域、各个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本篇文章的主题是:福建省厦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查看更多,请点击>>>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汇总。根据《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报考法院、检察院法警和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二、地点:公务员面试考场--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厦门前埔东路20号)
三、所需提供材料: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各1份参加资格复核:
(一)身份证、准考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为:“本人承诺在2015年8月1日之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则承担被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
2、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者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的电子注册信息(纸质);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就业状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载明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具体日期);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就业(聘用)合同或本年度社保缴交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以上的社保缴交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4、失业的提供《失业证》;
5、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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