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告(厦门)(2)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如要求“中共党员”等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相应的证明;
2、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土建类工程师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要求“台湾省籍贯”、招考范围设置为“本省”或“本设区市”,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4、报考专门职位的,需提供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其中大学生村官报考者须提供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在基层服务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三支一扶”等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登记表(其报考资格还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查验)。
四、其它事项: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考生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公布在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www.xmzzb.gov.cn)和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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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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