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核通知(高速交警)(2)
㈢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职位条件有学位要求的应承诺毕业时按期取得学位证书。
三、其他事项
㈠参加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评、体能测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㈡根据《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参加本次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的考生如出现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递补人员的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将在本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及递补名单请留意通知;
㈢ 心理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定于6月12日,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在资格复核现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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