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方案(2)
(4)一寸正面免冠近照3张;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通过网上报名的在2015年6月22日之前(以邮戳为准)把报名材料寄至本所办公室,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即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微生物研究所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进步路25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龚先生、陈小姐
电话:0591-83476798、83441193
传真:0591-83441193
E-mail:fim_cn@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和福建省科技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69066(省科技厅人事处)、0591-87882538(驻省科技厅监察室)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2015年6月8日
附件: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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