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宜宾市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考城镇管理协理人员公告
2015年四川宜宾市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考城镇管理协理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洁净、有序、清爽”的人居环境,巩固 “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协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1.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城镇管理协理人员。
2.招聘名额:本次招聘的城镇管理协理人员为男性5名。
3.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协理人员为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临时聘用人员,由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珙县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背《计划生育法》等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名首日已年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
3.退伍军人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余人员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两眼裸视4.0以上。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能报考: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份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城管工作者。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珙县巡场镇僰文化广场);联系人:车元蓉,联系电话:0831-5660567,18684089696。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军人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如有专业特长的,请提供专业特长证书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4.报名费用: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17:30到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6.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综合考核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环保法》、《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聘用总成绩的60%。
(二)面试。笔试后,按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试者对城市管理知识的了解情况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聘用总成绩的40%。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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