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及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5年公开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区)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及市直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工作分工
1.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由毕节市委组织部负责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市直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
3.报考县(区)、乡镇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为:
各县(区)组织部负责审核六大类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行政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和森林公安警察职位。
4.各县(区)公安局负责审核各县(区)公安系统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初审时间
2015年6月9日——6月12日(8: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15年6月15日——6月16日(8: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1.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复审地点:毕节市委组织部多媒体会议室(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10楼西1024室)。
2.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复审地点:详见《毕节市2015年统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联系地点及联系电话》(附件1)。
四、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2015年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2015年统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3)。
五、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材料详见《毕节市2015年乡镇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附件4)。
(二)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材料详见《毕节市2015年公务员(人民警察)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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