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280人公告
山东备考交流QQ群:84196602
2015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280人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牡丹区事业单位按照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教育类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应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卫生类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类岗位者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应聘人员取得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6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技校类
应聘专业理论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中职或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应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当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应聘人员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6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后出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目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已取得毕业证,符合牡丹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牡丹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岗位
(一)教育类
招聘人数共280人,分A、B、C三类岗位:
A类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210人,其中语文50人、数学50人、英语35人、物理5人、化学5人、历史5人、地理5人、政治5人、生物5人、音乐15人、体育15人、美术15人。
语文、数学学科小学教师岗位各含“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定向招聘岗位2人,体育学科小学教师岗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2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