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邵阳县教师招聘180人公告(2)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
1、笔试
(1)教育理论及教育法规分值为20分,专业知识分值80分,共计100分;
(2)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内容为:
①高中专业教师:命题范围为师范类本科相应专业本科知识(电子电工、电算会计专业为相应本科专业知识)。
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命题范围为不超过相应专业师范类专科知识。
③幼儿园教师:命题范围不超出师范类幼师专业专科知识。
2、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如最后一名试教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试教,试教采取上课的方式。
(2)试教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按招聘职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核聘用
1、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考核,(残疾人指标按残疾人有关办法录用)。
2、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监督电话:0739—6833712
4、所有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报考职位选择任教学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残疾人优先选择职位。(见2015年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4)。
5、办理聘用手续。
6、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必须在所选择的学校(含中心学校辖区)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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