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临湘市公开招聘119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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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临湘市公开招聘119名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市整体教育水平,不断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各类学校基本教学需要,促进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严格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编制内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19名。(详见<2015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服从工作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信息为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受理报名。
四、报名要求
1、应聘对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星期六不休息),由本人亲自到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报名,核对身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特殊情况,有效证件提供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届时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者,自动失去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始终。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7日17:30。
五、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属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告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告市人社局核准后,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开考比例及计划在笔试开考之前向社会公布。
2、笔试
①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上说明)
②领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7月7日至7月9日考生到临湘市教育局315室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
职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汽车维修与运用相关专业知识、机电专业相关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相应学科的理论知识,以初中内容为主(70%),高中内容为辅(30%)。
小学教师岗位:分语文类、数学类、综合类(考英语、语文、数学,并在音、体、美中选一科)三类命题组卷(三套试卷)。语文类分值比例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数学类分值比例为数学60%、语文20%、英语20%;综合类分值比例为英语40%、语文15%、数学15%,音乐、美术、体育各占30%,此类考生考英语、语文、数学、并在音、体、美三科试题题中任选一科试题作答;试题以初中内容为主(80%)、小学内容为辅(20%)。
幼师岗位: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④笔试满分为100分。
⑤考场组织按高考标准要求,封闭考场,全程监控。由外地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登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⑥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类别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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