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彭水县公开选聘教师进修校教研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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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彭水县公开选聘教师进修校教研员简章
为引进优秀人才,打造名师队伍,加强我县教师进修校师资力量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研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优秀中小学教研员14名(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
全国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可报名参考。
2.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同时应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教育理念先进,具有从事本学科较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具有一定教育理论素养;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须取得报考相应层次教研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如高中教研员须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研员须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书法教研员不限教师资格层次;
(6)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2009年9月开始从事现学科教学);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9)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10)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11)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3.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彭水县教委
联系人:张丽维 联系电话:023-78448691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彭水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进修校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职称文件)、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
4.开考比例:拟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其中,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在彭水县教师进修校确认报考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工作经历、年龄的截止时间均算至2015年7月13 日。
本次选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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