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沧县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260名公告(4)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幼儿教师基本功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是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录取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最后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内容均在沧县招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经常浏览本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信息。招聘期间(考试时间内除外),请考生手机确保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十、本方案由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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