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延边事业单位招聘818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此次招聘考试采取诚信报名的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公共科目笔试后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复审。
3.考生报名前要仔细阅读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仔细阅读《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通道窗口“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考生网络报名时要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报、误报、错报、隐瞒事实报名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4.此次招聘考试设立考生诚信档案,考生应对个人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作弊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等资格,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5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9时至6月21日15时。
考生可通过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或http://210.47.0.215/yanbian,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应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及考务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特殊岗位(免笔试)报名费25元/人。
2.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9时至6月21日17时。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查询报名资格预审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资格预审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报名系统直接申请复核仲裁,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
3.缴费时间。2015年6月18日9时至6月22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2015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9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有关规定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5年6月份,即到2015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2015年报考延边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延边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7.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读书且毕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8.对有志于建设延边,扎根边疆,愿为延边州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建功立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服务期限为6年(不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岗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朝鲜族岗位要求“面试需用朝语”的,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必须使用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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