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39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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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39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辽源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9名,县(区)事业单位共282名(东丰县127名、东辽县88名、龙山区34名、西安区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1日至199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1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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