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延边事业单位招聘818名工作人员公告(3)
四、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考点设在延吉市,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在现场面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条件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一)资格初审
1.面试资格初审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初审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初审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2.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员要填报《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登记表须认真准确填写。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3.面试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各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初审后,由州人社局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同时应提供县(市)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州人社局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两次面试时均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负全部责任,并签订《保证书》。凡不签订《保证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
4.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州人社局将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资格审查程序,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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