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教师招聘68人公告(3)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和笔试成绩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及拟录(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马龙县教育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学习)实绩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马龙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马龙县教育局和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递补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五)公示和录(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
2.拟录(聘)用人员于8月24日到马龙县教育局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选岗时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具体选岗事项详见马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告的《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方案》。选岗结束后,现场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3.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马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4――8880894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第四纪工委0874――8886311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461
附: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