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3)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鹤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做答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办公室可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组织应试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保面试人数达到1:2的比例。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应试者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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