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鹤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3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鹤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6月19日至1997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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