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招聘文职50人公告(3)
(五)面试
(1)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正常进行面试,等额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自愿放弃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工室(呈贡区祥和街公安大楼502室)。
(4)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5)面试采用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
(6)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后续环节人员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免笔试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政审人选。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技能测试,按加试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