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招聘文职5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昆明户籍且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从事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招聘共10类岗位50人。(详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定。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8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详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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