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绵阳市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直招教师1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安县政务网anxian.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考核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名,其中:体育教师3名,音乐教师5名,美术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见附件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县外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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