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4)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5年9月上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县 纪 委 胡淋坤 6223899
县人社局 杨明周 6221877
县教育局 杨剑云 6221133
县卫生局 杨汉中 6222458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