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邵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60人)
2015年邵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60人)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招聘职位“护士(残疾人)”,由卫生局确定分配单位,其他招聘职位严格按所报单位录用。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一经聘用后,须在基层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1、此次招聘医务人员160名,具体职位、报考条件及职位数见附表。
2、政治思想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要求,无吸毒史及无精神病史。
4、年龄规定:报考对象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相应执业资格并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
(1)获得卫生系列初级职称(指初级士与初级师)、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有执业资格证明;获得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有执业资格证明。
(2)获得临床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邵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职工不得参加此次招考。
6、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7、获取卫生系列职称的时间必须为2015年5月31日之前,今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以发证机关网络公布时间为准。
8、应届生凭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办理招聘手续时须出具毕业证,否则不予办理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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