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娄底娄星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65人公告(2)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等师范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
②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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