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3)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
(二)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建宁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5年7月14日8:00至2015年7月21日18:00,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jn.sm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也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7月14日8:00起至7月22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7月23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7月14日上午8:00至7月24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将于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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