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6)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4.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考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的组织: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3.在职报考者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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