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泸州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2)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过少,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面试占50%、笔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公示和调动。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请报名时附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