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2人公告
为加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民族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方案、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贵州民族研究院民族经济研究人员2人。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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