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3)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人笔试所在考场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具有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未达到该岗位面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面试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岗位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聘用资格。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5)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之和。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按岗位招聘数应试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录取成绩高分者。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随时取消笔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和聘用资格。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如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递补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办法处理。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专业及计划,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经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