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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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人员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将于2015年5月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
(一)2015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15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热爱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目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和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或服务期满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三、招募人数
2015年全区共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50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主要到基层苏木乡镇(街道)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志愿服务等民生服务工作。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一)“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足额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1200元的交通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各地和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社区民生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三)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社区民生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5月21日9:00—5月26日18:00,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5月27日—29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考试确认凭条。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6月10日—6月13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大学生西部志愿”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行署或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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