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枞阳县幼儿教师招聘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现将2015年枞阳县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枞阳县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15年枞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2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枞阳在线(http://www.aqzyzx.com/)、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枞阳县教育局网(http://www.ahzyjy.net/)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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