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安协勤公告(2)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qrsj.gov.cn/)”进行查询。
五、考核体检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上岗,到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七、待遇
基本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为1300元/月),另外公安协勤、交通协警特岗津贴600元/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协管员补贴200元/月,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招聘人员的工资、补贴、保险等管理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附件:
5、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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