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教师招聘1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东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0名。其中,高中25名、职业学校5名、初中12名、小学58名、学前教育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3 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报考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后学历);
(五)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可不受专业限制);
(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职业学校机电、电子商务、汽修、艺术设计等专业学科教师,录用后需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七)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区(县)级及以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参加日照市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期已满,且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者,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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