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南昌县新城管委会招聘32人公告
为加强昌南新城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南昌县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南昌县招聘32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5年 7月 27日以前、1974年 7月 27日以后出生);
4、南昌县户籍居民或有昌南新城(东新乡)房产证的居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开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需要调整另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4、报名携带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夫妻或父母房产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填写《报名表》(附件)。通过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5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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